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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10月】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县十佳新居民评选活动的通知
  • 百汇集团   www.baihuigroup.cn   2015-10-29  
各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
    为响应县2015年度十佳新居民评选活动的号召,弘扬以“善文化”为核心的嘉善人文精神,选树和展示新居民中的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新老居民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引导和鼓舞广大新老居民投身我县经济社会建设,百汇集团经研究决定,内部推选一位优秀员工参与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十佳新居民”评选范围是全县年龄在18-55周岁,户籍地在本县以外,居住2年以上,并已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新居民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
    3.矢志创业,锐意进取、勇于探索,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中取得骄人业绩或作出巨大贡献;
    4.热心公益,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在推动嘉善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发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道德实践活动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
    5.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6.无刑事治安处罚记录;
    7.近三年内没有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十佳新居民”荣誉称号。
三、评选程序
(一)内部推荐提名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百汇各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根据此次评选活动的对象、条件与要求,择优推荐一名员工作为候选人,如实填写《嘉善县十佳新居民推荐表》并上报至公司人事行政部,具体名额如下:
    1.嘉善百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含服务外包及服务中心)— 1名
    2.汇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名
    3.汇思网络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1名
    4.BPO事业部(各招聘小组)— 1名
(二)内部评选阶段(11月2日—11月10日)
    百汇集团总部将从上报的4名候选人中优中选精,最终确定2名“十佳新居民”候选人,候选人需如实撰写并提交事迹材料和证明依据,上报至县新居民事务局。
(三)确定候选人阶段(11月11日—11月30日)
县新居民事务局将组织人员对各所报送的事迹材料和证明依据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核实和认定,对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资格,择优确定候选人。
(四)投票评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对符合条件的十佳新居民候选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投票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十佳新居民。
(五)总结表彰阶段(2016年春节前)
    授予“嘉善县十佳新居民”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表彰。
三、评选要求
(一)严格把关,保质保量。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下而上进行推荐原则,注重推荐基层优秀新居民。重点推荐在平凡岗位上有突出业绩或贡献的普通劳动者、勇于创业创新,表现突出,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经营管理人员、在社会公德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典型人物等。
(二)材料真实,及时上报。填写《嘉善县十佳新居民推荐表》(见附件),并附推荐和自荐材料,材料要求真实、准确、生动、具体。十佳新居民事迹材料字数均为800—1500字左右。
事迹材料请提供电子文本,并于11月10日前上报县新居民事务局法制宣传教育科。

附件:1.嘉善县十佳新居民推荐表
    



                          中国共产党嘉善百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支部委员会      
嘉兴百汇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人事行政部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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